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春季征兵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坚持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战略能力,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

携笔从戎,参军报国

投身军营,淬炼成钢

又是一年征兵季

我们,共同出发!

           

2023年春季征兵工作通知

1、基本情况

(1) 征集对象类别与时间

全日制在校生服义务兵,服役期为2年

男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女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以上征集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以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审核为准

(2) 兵种与部队

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武警,具体服役部队需服从征兵部门整体安排

(3) 征集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

2、应征条件

(1) 男兵年龄条件

本科生:

在校生: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应届毕业生:18至24周岁(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研究生:

18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2) 女兵年龄条件

本科生: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研究生:18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以上年龄条件仅供参考,实际以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审核为准

(3) 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4) 体重

男性:17.5≤BMI<30

(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参加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女性:17.5≤BMI<24

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5) 视力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6) 其他条件

可参考《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等相关法规与文件

3、报名方式

应征学生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男兵需先进行兵役登记),也可通过首都征兵网()链接进行登录,具体报名流程参考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z/bmgl2022/index.jsp)。

优待政策

1、复学升学优待

(1) 转专业:学生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如申请转专业的退役学生符合转入学院(书院)的专业准入条件,且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转入学院(书院)可予以优先考虑。

(2) 研究生专项计划: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3) 免试: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考试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课、军事理论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2、经济补贴

根据国家和军队相关政策规定,应征公民服义务兵役期间,经济补偿由4部分组成:家庭优待金、学费资助、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服役津贴和退役金

3、就业安置优待

(1) 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 定向招聘:根据《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京组发〔2011〕27号)规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

(3) 进京落户: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报名咨询

1、2023年春季征兵将要全面启动,请有参军意向的同学登陆全国征兵网报名;

2、最全征兵政策,最新征兵动态,请关注我校“微言航语”公众号;

3、如有疑问,可访问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责任编辑: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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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坚持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战略能力,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

携笔从戎,参军报国

投身军营,淬炼成钢

又是一年征兵季

我们,共同出发!

           

2023年春季征兵工作通知

1、基本情况

(1) 征集对象类别与时间

全日制在校生服义务兵,服役期为2年

男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女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以上征集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以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审核为准

(2) 兵种与部队

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武警,具体服役部队需服从征兵部门整体安排

(3) 征集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

2、应征条件

(1) 男兵年龄条件

本科生:

在校生: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应届毕业生:18至24周岁(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研究生:

18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2) 女兵年龄条件

本科生: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研究生:18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以上年龄条件仅供参考,实际以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审核为准

(3) 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4) 体重

男性:17.5≤BMI<30

(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参加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女性:17.5≤BMI<24

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5) 视力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6) 其他条件

可参考《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等相关法规与文件

3、报名方式

应征学生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男兵需先进行兵役登记),也可通过首都征兵网()链接进行登录,具体报名流程参考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z/bmgl2022/index.jsp)。

优待政策

1、复学升学优待

(1) 转专业:学生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如申请转专业的退役学生符合转入学院(书院)的专业准入条件,且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转入学院(书院)可予以优先考虑。

(2) 研究生专项计划: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3) 免试: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考试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课、军事理论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2、经济补贴

根据国家和军队相关政策规定,应征公民服义务兵役期间,经济补偿由4部分组成:家庭优待金、学费资助、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服役津贴和退役金

3、就业安置优待

(1) 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 定向招聘:根据《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京组发〔2011〕27号)规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

(3) 进京落户: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报名咨询

1、2023年春季征兵将要全面启动,请有参军意向的同学登陆全国征兵网报名;

2、最全征兵政策,最新征兵动态,请关注我校“微言航语”公众号;

3、如有疑问,可访问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